一周一次的團體活動,是讓平常沒有運動的我們帶來了難得的機會!!

不過,淪落到以強迫的方式來要求大家,就使得本來的美意完全變調。

 

與其說是團體活動,還不如說是"陪打"!

缺席?可能嗎?有著說話不經大腦,利用個人的肉體換來令人不齒的"權利?力?"

缺席的人數在她的眼中,化為一個個的符號"$$$"

 

到底我們是來就學?亦或賣身?打不打球與妳何干!

一幅妳就是女王,我們都要聽妳的!完全一臉小人樣!

 

有誰會想要陪同?有誰會想要去賣臉?還不都是無奈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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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elson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